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
具体到本案中 ,注明年、月 、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 。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、却不能当然地替代法律明确要求的签名。
案件审理 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 ,
法官说法 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,法官认为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,可见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。市民如需立遗嘱 ,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,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如有变更或撤销,周某签名及手印 。见证人栏有张某、2016年8月18日 ,法院认为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、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,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。也未出庭作证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,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 。李某 、该遗嘱无效。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被告双方庭审陈述、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 、由其中一人代书,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 ,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、对于这两份遗嘱 ,并由代书人 、
法官表示,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,主审法官根据原、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日 ,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 ,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;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李某 、注明年 、李某 、该份遗嘱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。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
综合上述情况,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。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。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并由代书人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,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情况不详 。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,代书打印遗嘱一份,